编制时间: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国家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的精神与武汉市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双提升”要求,保护我市独特自然山水风貌,提升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即城镇开发边界内江边、湖边、山边地区)公共空间品质,塑造独具个性的城市景观,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我中心开展《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湖边、山边、江边建筑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并形成《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
二、创新点
本次工作针对现状滨水临山地区通透性、层次性、协调性不足的问题,按照“体现管控文件的时代性、提升管控内容的准确性、强化管控要素的全面性”原则,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做出了大量的优化和调整。
(1)管控范围创新,首次划定滨水临山地区具体管控范围。
江边地区以长江、汉江水系蓝线为基础,结合视距原理及城市道路确定;湖边地区以湖泊蓝线为基础,结合视距及城市道路确定;山边地区以山体本体线为基础,结合视距及城市道路确定。本次规定共划定长江、汉江、109个湖泊、127座山体的周边区域。
(2)管理内容创新,采取视线通廊分级划定方式,确保规划到管理的落地衔接
针对现状建筑视墙遮挡、原有开敞度管控模式下导致视线通廊分散问题,结合可操作性,以200米以下,200米至500米,500米以上三个尺度为界,通过项目用地内视线通廊数量及宽度管控取代原湖泊或山体整体开敞度的管控。
三、实施效果
2021年12月,基于本次规划研究成果,武汉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作为规范全市滨水临山地区周边项目建设的依据。目前,滨水临山地区管控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均已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开展项目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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