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
为落实国家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的精神与武汉市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双提升”要求,保护我市独特自然山水风貌,提升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即城镇开发边界内江边、湖边、山边地区)公共空间品质,塑造独具个性的城市景观,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我中心开展《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湖边、山边、江边建筑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并形成《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